现场兑现赔款
调解现场
“五一”节是法定休假日。然而,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启蒙人民法庭的法官并没有休假,他们急人所急,利用节假日下乡成功调处了一起因醉酒死亡引发的赔偿纠纷,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,受到了人们的称赞。4月29日是“五一”假期的第一天。启蒙法庭的3名法官早早起来,准备前往雄黄村巡回审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。通过两个多小时的艰难跋涉,沿着泥泞的山路,他们终于到达案发地。还没停下来休息,他们又积极准备开庭审理。
据了解,该案是因醉酒死亡引发的赔偿纠纷。2011年8月11日,雄黄村十一组村民罗幸勤与该村七组村民潘盛昌、潘盛奇一起在潘盛昌家喝酒。当中,罗幸勤因上厕所不幸从楼梯上摔下受伤,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事后,因赔偿问题,罗幸勤家人与潘盛昌、潘盛奇未达成一致意见。为此,一纸诉状将潘盛昌、潘盛奇起诉到法院,请求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,住院伙食补助费、交通费、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25万余元。
庭审中,围绕罗幸勤的死亡,潘盛昌、潘盛奇有无过错?该不该赔偿?赔偿多少等展开了激烈的辩论。因双方互不相让,庭审一度陷入僵局。然而,启蒙法庭的3名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,积极组织调解,希望双方的矛盾及时得以化解。于是,他们充分利用委托调解、协助调解的成功经验及做法,主动邀请当地人民陪审员和村“两委”领导到庭参加调解。
调解中,法官耐心释法析理,人民陪审员和村领导根据当地民族习惯和处理事例进行开导。法庭法官、人民陪审员、村“两委”领导,同心协力,进行三级联调。经长达三小时的耐心劝导,最终双方心平气和,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:由潘盛昌、潘盛奇各自支付罗幸勤家人5580元,余额8000元限2012年12月30前付清。至此,该案成功调结。
启蒙法庭的3名法官放弃假日,专门到案发地调处纠纷的做法,双方当事人十分感动。离开当地时,双方当事人紧紧握住法官的手,连声道谢,并一直送至村口。“能够成功调处这起纠纷,牺牲节假日也值得。”回来的路上,法官们很是欣慰,脚下的步伐也更加矫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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