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神农架林区法院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
为严肃查处执法不公、为黑恶势力充当“保护伞”的腐败案件,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,湖北省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下发通知,要求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,防止源头腐败,避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,以惩贪治腐的实际成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推进林区科学发展、跨越式发展,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。
为加强组织领导,林区人民法院成立领导小组,办公室设监察室,负责起草工作实施方案,收集反馈信息,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力量。同时明确了治腐工作重点:通过立案审批权、案件审判权、执行指挥权,以及交办、督办、协调、过问案件等方式谋取私利;利用自由裁量权,擅自对刑事案件被告人从轻、减轻或免处从中谋利;利用案件当事人迫切需要调解、结案、执行的心理索取钱财;将承办人、合议庭、审判委员会审理、讨论案件的信息透露给当事人,或与法院内部人员相互请托从中谋利;与案件当事人、律师相勾结,私自办案或制造假案,谋取利益;利用法官特殊身份,与律师、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钱、财、色交易;与审计、鉴定、评估、拍卖机构等人员相勾结,搞权钱交易,损害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利益;利用职务便利,采取非法手段,占有、挪用或集体截留、使用、私分诉讼费、执行款物、罚没款、案件暂存款、赃款赃物及其孳息等涉案款物,或者乱收费、乱罚款、拉赞助费、设立“小金库”,为单位或个人谋利;违反法律规定执法不公、为黑恶势力充当“保护伞”等问题。
通知要求:一是分工负责,相互配合。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,相互配合,在各自职能范围内,做好本职工作,及时对案件线索进行搜集、移送,加强沟通,相互协作,形成合力。二是统筹兼顾,整体推进。要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专项工作的关系,把此次活动与“深化审判质量管理”、“两评查”、“审判质效建设年”活动相结合,与“喜迎十八大,争创新业绩”活动相结合,合理配置工作力量,统筹兼顾,突出重点,整体推进。一手抓审判业务,一手抓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,两手抓、两手硬、两不误。三是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要充分发挥宣传报道引领作用,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,宣传好做法、好经验。同时,加大警示教育力度,弘扬正气,维护司法权威,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营造良好的氛围。
在工作方法步骤上,林区人民法院一是通过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以及党支部会等形式,领会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,充分认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重要性、紧迫性。二是摸底排查,要求各部门组织人员对2011年到今年6月底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,发现问题线索。主要是:对当事人多次上访、缠访的案件,上级法院、领导机关、监督机关及领导转办、交办、督办的案件,被改判、发回重审的案件等进行评查,发现问题线索;对委托审计、评估、拍卖、鉴定案件进行排查,发现问题线索;通过加强审判流程管理、廉政风险预警防控,开展审务督察、司法巡查,发现问题线索;通过受理信访举报、网络举报、电话举报件,发现问题线索;对纪委、检察机关、公安机关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等。要求各部门通过对收集整理的问题线索筛选甄别后,进行逐案登记,报领导小组办公室。三是自查整改,要求每位干警要围绕排查的问题,认真分析原因,提出整改措施。同时,对自查整改阶段,能主动发现问题,及时自查自纠,如实上报整改情况的,将依照规定从轻处理或免处。凡是对问题隐瞒不报,压案不查,失职渎职的,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,决不姑息,并在院内实行通报。四是依法查处,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,依法惩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失职渎职犯罪,特别是要严惩发生在征地拆迁、矿产资源开发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占国家、集体利益和侵害职工群众权益、基层干部吃拿卡要、收受财物,执法不公、为黑恶势力充当“保护伞”、基层干部买官卖官、拉票贿选等10个方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犯罪案件,做到快开庭、快合议、快研究、快宣判,提高工作效率,形成打击声势。五是健全制度,重点围绕立案、审判、执行、鉴定、评估拍卖、行政管理等关键环节,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,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电子监控平台,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。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,综合运用通报批评、诫勉谈话、暂停职务、岗位调整、责令辞职等措施,进行责任追究。加大推进司法公开、量刑规范化、执行权力配置等改革力度,不断完善委托评估、拍卖工作,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和法院自由裁量权制度。六是总结检查,围绕查办的腐败案件举一反三,认真研究,分析腐败问题易发、多发的内因和外因,立足职能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,并对严肃查处执法不公、为黑恶势力充当“保护伞”的腐败案件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,各部门将主要工作情况向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。(讯息来源:湖北省神农架林区 董定权 宦廷全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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